各党委(党总支):
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发生,努力营造的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各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纪律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对单位内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二、树立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
各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常态长效纠治“四风”,努力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宴请;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4.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
5.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隐蔽手段收送电子礼品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行为;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党委(党总支)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运用节前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之堤。校纪委委员要强化对所联系党委(党总支)的监督指导。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将进一步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让节日“禁令”成为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牢固防线,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修复净化校园政治生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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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箱:jjjc@dlou.edu.cn
中共大连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