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继续实行职称评审预报名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2023年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员到所属单位报名。
2.各单位(部门)对预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汇总名单至组织人事部。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并按时报送名单;未进行预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
2.双肩挑人员回学科所在单位报名。
3.学校将继续对审核通过的预报名人员进行听课,听课结果作为2023年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预报名人员所报系列(类别)暂时按照表1所列进行申报,每人只允许申报一个系列(类别)。实际评审类别以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文件为准。
表1 职称评审系列(类别)拟设置情况
序号 | 系列(类别) |
1 | 教师系列-教学型 |
2 | 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类教学科研型 |
3 | 教师系列-人文社科类教学科研型 |
4 | 教师系列-科研型 |
5 | 教师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6 | 教师系列-青年人才类 |
7 | 辅导员系列 |
8 | 党务工作人员(组织员)系列 |
9 | 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系列 |
10 | 实验系列 |
11 | 高校教育管理系列 |
12 | 出版、档案、图书、建设工程等其他系列 |
13 | 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实验系列 |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名单上交至组织人事部404房间。
联系人:高健伟 联系电话:84763517
组织人事部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