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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9 浏览次数: 10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263号)《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安委办传〔2022〕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冬季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以往重大事故教训,特别是关于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狠抓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要紧扣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坚持抓大防小、综合施策,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准确把握冬季防火防爆工作特点规律,深入研判复杂形势和潜在隐患,对校园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对安阳“11·21”等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按照全覆盖、全方位、全要素要求对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要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招待所、在建工地、密闭空间、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临建用房等事故多发部位,对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应当重点加强防范,确保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要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以及违规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和燃气灶具、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特别是私自改装电线线路、未穿管保护、线路老化、使用接线板多级串联及负荷大功率设备、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所属安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专人管理,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保卫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二)开展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和冬季防火安全检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学生宿舍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自查自纠,清理学生宿舍消防疏散通道,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是否有违章使用和存放各种大功率电器,包括:电水壶、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等;是否存在宿舍内或宿舍公共区域吸烟及乱扔烟头等情况;是否存在学生离开宿舍插座插排、充电器未断电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具情况;是否存在楼内垂线或在架空层为电动车及给电动车电池充电等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网线等情况;是否存在公共区域及安全通道口堆放物品等情况;室内和阳台是否有堆积、存放的废旧书籍、报纸、杂物等易燃物品;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质、管制刀具等情况。

牵头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着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管理,规范流程,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单位,要重点排查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情况。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及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情况等。要对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开展好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实现安全检查常态化,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校园内新建、改建等改造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和监督。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不得挤占、封堵、拆除、移位消防设施;保持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疏散指示牌、消火栓清晰、完整、有效;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防火门;不得缩减防火间距、拆除防火隔墙;不得违规使用可燃泡沫彩钢板做隔离墙或搭建房屋等。施工场所要规范用电,严禁使用超标电器,临时接驳电线必须安全规范,临时搭建棚屋必须得到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批准,场地各类建材要堆放整齐,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施工场所与员工驻地防火、防盗相关措施。施工单位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须在施工前到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经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监理方以及保卫处共同审批同意后,现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方可动用明火作业。

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五)检查建筑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措施。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管理的通知》(大安委办〔2022〕144号)要求,强化对建筑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检查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隐患建筑,是否悬挂“禁止动火”警示标志,严格广告牌安装、动火用电管理,防范因外墙随意动火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审查本单位,以及从事协助、维保、检修的外协单位,在本单位内临时搭建的办公、宿舍、仓库和值班用房的保温材料防火等级,达不到防火标准的严禁人员进入。

牵头单位:基建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六)做实做细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围绕火灾危害、日常灭火防火、灭火器分类使用等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拓宽宣教渠道,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校园宣传栏等载体,发布公益广告,公布典型案例,传播消防常识,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注重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消防演练应当主动邀请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参与指导,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保卫处

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值班,落实每日巡查。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每日巡查,做到人走电断,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不得瞒报、漏报、不报,确保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步走,两不误。

(二)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督查检查。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集中复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在全校开展全面的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前不发生安全事故。对重大隐患要专项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整改提高。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保证件件落实、逐条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检查组将对重点单位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整改完成后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辽宁省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的“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三必管三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高效开展工作。

(二)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切实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确保我校校园安全。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按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总结材料。

联系人:陈昊  联系电话:3507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